一起备考网 高考志愿填报 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特殊售房方式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特殊售房方式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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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售房方式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适用情形

(1)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

(2)采用预售方式出售商品房。

2.征税方法:先按比例预征,再清算

预征率:东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

3.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对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若按此办法难以计算或明显不合理,也可按建筑面积或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的总金额×(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或建筑面积÷受让土地使用权的总面积)

【提示】特别关注可扣项目金额的配比原则:出售部分才可以扣,未开发、未出售的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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