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网为帮助参加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伙伴们备考,给大家带来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章节重难点知识点讲解,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经济法基础考点之仲裁的效力,帮助小伙伴们高效备考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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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效力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及例题
1、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仲裁协议的效力异议: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
3、当事人无视协议存在的处理方法: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二、知识点对应例题
例题·多选题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B.当事人口头达成的仲裁协议有效
C.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解析:选ACD。选项 B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