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至11月8日>>>2020税务师考试时间汇总,相信很多小伙伴都在复习了。复习效率不高怎么办一起来看看2020年税务师备考通手册!一起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税法题库,备考税务师的小伙伴们快来一起练习一下吧!
物与物权
(一)物的分类
1 | 流通物 | 绝大多数动产以及不动产中的房屋,如电脑、手机。 | |
限制流通物 | 被法律限制市场流通之物,如文物、黄金、药品。 | ||
禁止流通物 |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如无线电频谱资源。 | ||
2 | 动产 | (1)物权变动以交付为原则; (2)特殊动产: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 (3)普通动产:图书、电脑等。 |
|
不动产 | (1)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原则; (2)如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等; (3)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
||
33 | 种类物 | 具有独立特征或“被权利人指定”,不能以其他物替代的物。 特定物的转让,既可以物的交付,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所有权转移时间 特定物在交付对方当事人之前灭失的,可以免除义务人实际交付原物的义务,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损失。 |
|
特定物 | 具有共同特征和同样经济意义并可以用度量衡计算的可替代之物,如大米 种类物的转让,通常以物的交付时间为所有权转移时间 |
||
4 | 消费(耗)物 | (1)该分类仅限于动产; (2)消费物的使用权人一般是所有权人,一般情况下,以让与为目的的消费物(金钱)移转占有即移转所有权。 【提示】示例: ①消费物:粮食、金钱; ②非消费物:图书。 |
|
非消费(耗)物 | |||
5 | 可分物 | (1)可分物是不因分割变更其性质或减损其价值的物; (2)分割共有时,可分物可进行实物分割。 【提示】示例:①可分物:米、酒;②不可分物:牛、汽车。 |
|
不可分物 | |||
6 | 主物 | (1)二者在物理上互相独立; (2)二者存在主、从关系:A物脱离B物,不损害A物的独立用途,则A物为主物;B物脱离A物,丧失其本来的用途,则B物为从物。 【提示1】非主、从物示例: ①房屋与窗户不属于主物、从物关系,因为窗户不具有物理独立性,只是房屋的组成部分; ②鞋子与袜子均具有独立的经济用途,不属于主物、从物关系。 【提示2】主、从物示例: ①主物:茶杯、机器、旅馆; ②从物:杯盖、机器的专用维修工具、旅馆设置的家具。 |
|
从物 | |||
7 | 原物 | (1)孳息是独立于原物的物,原物、孳息属于两个物。因此,尚在母牛身体里的小牛属于母牛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孳息;尚未与苹果树相分离的苹果,也不属于孳息。 (2)天然孳息:①有约定,从约定;②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用益物权人取得。 (3)法定孳息:①有约定,从约定;②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
|
孳息 | 天然孳息 | ||
法定孳息 | |||
8 | 单一物 | 独立成一体的物,如一头牛、单个轮胎。 单一物只成立一个所有权。 |
|
合成物 | 数个单一物结合为一体的物,如汽车、房屋。合成物只成立一个所有权 | ||
集合物 | 多个单一物或者合成物集合在一起构成的聚合体,如企业的全部机器设备、一群动物、一个商店的全部商品。 集合物也可成为物权的客体,对集合物而言,其所有权仍然存在于构成集合物的每一个物之上。 【提示】当集合物以一个整体作为权利义务标的时,只产生一个所有权。 |
||
9 | 货币 | (1)货币的所有权与占有不能分离; (2)货币所有权的让与,是事实行为; (3)货币进行借贷时,借用人即时取得对货币的所有权 |
|
证券 | (1)证券直接代表财产权利; (2)证券上权利的行使,离不开证券; (3)证券权利的转移,仅以证券的交付为要件; (4)证券的债务人是固定的,债权人则可因证券的转让而变更; |
(二)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
1.物权是对物的支配权
2.物权是排他性财产权
3.物权是对世权。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4.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实现无需义务人的积极协助。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税务师考试知识点,更多关于税务师考试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关注财经一起备考,我们会持续为大家更新相关信息,也可以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加入税务师考试交流群领取备考资料,和更多税务师考生们一起备战税务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