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贵州省范围内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不含工勤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2018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7年报考公务员,2018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7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截至2023年1月4日仍在试用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考。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附件1:贵阳市南明区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南明区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南明区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anming.gov.cn/nmxw/zwgg/202301/t20230104_777995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