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一份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文件。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在该规定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具体表现和考核方向。
1.考核制度的重要性
考核制度是指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的全面评估,通过对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的分析,为人才选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整体工作水平提供重要依据。
2.考核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职业素养、工作行为与认真负责等。其中工作业绩占总分数的50%以上,职业素养、工作行为以及认真负责占总分数的25%以上。
3.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采取人事档案材料审查及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测评采取考试、考察、考核面试等形式进行。
4.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职业素养、工作行为等方面。其中,工作业绩的考核以达成工作目标、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成果等为重点,职业素养的考核以工作道德、职业操守、职业责任感等为重点。
5.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标准为85分及以上、称职标准为70-84分、基本称职标准为60-69分、不称职标准为60分以下。
6.未达标的处置
未达到基本称职标准的人员将进行谈话提醒并列出“三定方案”,即约谈、公开曝光、淘汰,对于不称职人员将按相应程序进行申诉和处罚。
总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是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文件,采用科学、严谨、公正的考核方式,是加强事业单位队伍建设和提高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