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制度的要素:税收主体,税收客体,税率,附加、加成和减免税,违章处理
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开始征税时应达到的一定数额。
免征额:是指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
税收分类:
1、按税收客体:商品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说)、财产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其他税(资源税)
2、按税收的计量标准:从价税、从量税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价内税、价外税
4、按赋税能否转嫁:直接税、间接税
5、按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6、按税收主体与税收客体的关系:人税、物税
7、按税收能否作为的单独的征税对象:正税、附加税
税收制度的发展:简单的直接税税制、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收制度(发展中国家)、现代直接税税收制度(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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